发布日期:2017-03-30
中共上海市委老干部局根据主要职责设7个处(室)。即:
办公室(信访办)、综合调研处、宣传处、政治待遇处、生活待遇处、发挥作用指导处(上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)、人事处。
按有关规定设置局机关党委、纪委和工会。